03/05/2025 經文進度:約伯記 9-12章
內容提要:
約伯的話實在會讓一個“為神辯護”的人惱火。因他說自己無故遭害,卻無法向神辯解,因神是審判者,沒有人可以在神面前為他伸張正義。自己竭力行義,卻仍算為有罪,為什麽徒然勞苦呢?神創造了他,又定意毀滅他,何必多次一舉呢?
拿瑪人瑣法聽見約伯的話就義憤填膺。他說:約伯的話表明了他的罪,其實神已經對他很寬容了,所以約伯要悔改,就還有指望。用“情況可能會更糟,所以應該感恩”來安慰人的話,最多只是叫人感覺良好罷了。只是我們也常常這樣自我安慰,或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優越感,或是慶幸自己不是更慘的一個,卻沒有辦法帶來實際的改變。
默想與討論主題:
我是否也常常處於旁觀者的位置,去分析處於患難痛苦中,情緒起伏的人所說的話是否合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