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/14/2024 經文進度:馬太福音 18-19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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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經節:【馬太福音 18:22】
耶穌說: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
內容提要:
通常若有人得罪你,你如何解決?懷恨在心,疏遠他,不再與他來往……這些都不是主的方法。主教導我們要主動儘快的「去」,而不是被動的等他「來」道歉。「趁著他和你在一處」,不宜在眾人面前指責,應用愛心單獨懇談,平心靜氣地規勸,切不可意氣用事。規勸的目的不是「指出他的錯」,而是要「得弟兄」。千萬不可存「得勝」的心理,也不可「得理」不饒人。「得理」又能「饒人」,才容易得到弟兄的心。向弟兄規勸,不可高高在上如法官、檢察官,應如親密的朋友。「若不聽,就另外帶一兩人去」,所帶的人不是凶一點、厲害一點的人,乃是比較有愛心、智慧、權柄的人。不是到這一兩人面前「告」他,乃是同來勸他。
在這裡有四個層次的饒恕:1〉惡奴才的饒恕(32),要主大大的饒恕,卻不肯小小饒恕人;2〉拉比的饒恕,拉比教人饒恕三次(跟據舊約三番四次);3〉彼得的饒恕,饒恕七次,比拉比加倍有餘;4〉耶穌的饒恕,七十個七次表示完全的饒恕。主要我們不是「記賬式」的饒恕,而是呼吸式的饒恕;不只外表的饒恕,而是從心裡饒恕。這樣的饒恕帶給自己、也帶給別人心靈的自由。

默想與討論主題:
在我心中是否仍有不能饒恕的人呢?我是否按耶穌的教導來與人和好呢?

一年讀完整本聖經進度:箴言 5-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