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/06/2026 經文進度:利未記 3-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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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
第三第四章講到平安祭與贖罪祭的條例。與燔祭不同,這兩種祭並不將祭物完全燒在壇上。

平安祭是獻祭者尋求與神之間的平安,必須“燒在壇的燔祭上”(3:5),也就是需要在每日的燔祭獻上之後才可進行。這同樣也是我們屬靈的次序,任何一個按神形象所造的人,若不是完全屬祂,便不能求得恆久的平安與整全。

在獻上平安祭時,祭物的肉部分留給祭司,另一部分是給獻祭的人作為食物。(7:15-36) 在此獻上的是祭物的血和脂肪。贖罪祭也是如此,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。如同耶穌基督,藉著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。

默想與討論主題:
我現在是否擁有平安呢?對我來說,平安意味著什麽?

一年讀完整本聖經進度:利未记 26-27, 民数记 1